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指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选确定而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遗产项目。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1997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建立“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决议,并于1998年11月审议通过了《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2001、2003和200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先后公布了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共计9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其中包括中国申报列入的昆曲、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蒙古族长调民歌。2007年9月3日至7日,在日本东京召开的政府间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决议,所有此前被宣布为“人类口头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遗产将在“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建立后立即自动纳入该名录。 2024年12月4日,中国申报的“春节——中国人庆祝传统新年的社会实践”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截至2024年12月8日,全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533项,中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39项。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重要标志,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独特的文化和传统是其赖以生存、延续的必要条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文化的根本与源头,是人类社会得以延续的文化命脉。